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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浙教版七年级数学上册知识点汇总
上传者:   加入日期:17-10-30


2017年浙教版七年级数学上册知识点汇总
1.  有理数
1.1. 从自然数到有理数
分数都可以化为小数。分数在化成小数时,结果可能是有限小数,也可能是无限循环小数。
大于0的数,叫正数;小于0的数,叫负数;0既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
整数和分数统称为有理数。
1.2.数轴
像这样规定了原点、单位长度和正方向的直线叫做数轴。
任何一个有理数都可以用数轴上的点表示。
如果两个数只有符号不同,那么我们称其中一个数为另一个数的相反数,也称这两个数互为相反数。
0的相反数是0。
在数轴上,表示互为相反数(0除外)的两个点,位于原点的两侧,并且到原点的距离相等。
1.3.绝对值
我们把一个数在数轴上对应的点到原点的距离叫做这个数的绝对值。
一个数a的绝对值表示为|a|。
一个正数的绝对值是它本身;一个负数的绝对值是它的相反数;0的绝对值是0。
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的绝对值相等。
1.4.有理数的大小比较
在数轴上表示的两个数,右边的数总比左边的数大。
正数都大于0,负数都小于0,正数大于负数。
两个正数比较大小,绝对值大的数大;两个负数比较大小,绝对值大的数反而小。
2.有理数的运算
2.1.有理数的加法
同号两数相加,取与加数相同的符号,并把绝对值相加。
异号两数相加,取绝对值较大的加数的符号,并用较大的绝对值减去较小的绝对值。
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相加得0;一个数同0相加,仍得这个数。
加法交换律:两个数相加,交换加数的位置,和不变。  
a + b = b + a
加法结合律:三个数相加,先把前面两个数相加,或者先把后两个数相加,和不变。  

资料名称: 2017年浙教版七年级数学上册知识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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