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和《苍南县201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精神,我校2011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通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04年9月1日~2005年8月31日间出生并属本校施教区的适龄儿童。
(施教区详见《苍南县第一实验小学施教区范围》)
二、招生原则
坚持“以户籍为主划片招生,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确保适龄儿童按时接受义务教育。
三、招生程序
办理入学登记手续时,请先填写《苍南县第一实验小学2011年秋季新生登记表》(可先到学校网站下载预填)并附上相关材料,提交报名登记处审验,登记结束后请将原件带走。
附:须提交材料清单:
1.施教区内适龄儿童需带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家长身份证及与户口一致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系(外)祖父母的还需提供入学对象的出生证及其父母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如果户口簿,房产证使用新门牌号的,请带上门牌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招生时间:
时间:6月24日(星期五)至6月26日(星期日)
地点:苍南县第一实验小学艺术厅内(详见校门口安排表)
(为方便家长咨询并根据实际情况现场解决问题,校招生办公室在6月21~23日设立招生咨询专线64767680,请有疑问或需要帮助的家长务必在此期间来电咨询。)
五、其他事宜
1.有下列情况的,我校将谢绝家长的入学申请:
A.经查实入学材料不真实的;
B.无特殊情况不按时登记的;
C.已被学校录取,无故不按时到校报到,校方已通过电话催促,三天内仍不注册的。
2.如果家长对学校招生工作有意见,可以向学校校长室反映。学校校长室地址:D幢楼三楼,联系电话:64767086。如校长回复仍不满意的,请向县教育局相关部门反映。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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